張鐵志
1.不合作
2000年艾未未在上海和他人策划了一个展览名为「不合作方式」,这可以说为此前的艾未未,以及后来的艾未未下了最佳註脚。
他说,「我觉得任何类型的不合作,本身已经是一种身份的確立和態度的明確,因为至少知道你拒绝与什么合作,这已经定义了你的生存价值的標准,这个是很清晰的,是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它不仅是一个艺术的命题,也是一个哲学和伦理的命题。」
2.艺术与政治
你很难去界定艾未未到底是把艺术政治化,或者把政治艺术化?前者指的是,他的「作品」(不论装置、纪录片、摄影)中的政治性,后者指的是他的反抗行动,包括他这几年在大量运以网路作为沟通工具,彷彿一个庞大的艺术计画。
在08年之前,他至多是一个异议的前卫艺术家。但2008年彻底改变了艾未未:奥运、杨佳、川震。他开始写下对社会现实更尖锐的批评,开始用影像介入,开始更积极地用网路与世界沟通。 (虽然更准確的说,是2007 年他在开始「童话」这个作品时,认识到网路交流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自此他的艺术与政治已经无法分割。
3.公民与草泥马
你也很难定义艾未未到底是一个古典的启蒙主义者还是一个后现代的顽童。在他许许多多的文章与访谈中,他用最古典的语言去谈自由、平等、正义;他的每一部纪录片都是某个意义上的「公民调查」──要去寻找真相,追求政治责任;但他又常常使用各种谐擬、嘲讽的创意策略来挑衅並让人们发噱。
前者是现代国家下的公民话语,后者是极权体制下草泥马的反抗姿態;两者都是质疑国家权力,但是公民身分意味著一套完整的公民权利,而在中国这当然不存在。所以艾未未说今天他们的公民身分是一个尚在证明的过程中,他们现在只是公民的前身:草泥马。
因此,准確的说法是:「艾未未们」是正在爭取成为公民的草泥马。
4. 表达与可能性
艾未未曾提到艺术对他的意义有两块,一个是表达,一个是可能性。的確,因为对表达与沟通的关注,表达自由成为他的核心价值,且他不断寻找各种表达的媒介,例如纪录片,例如网路。他的第一篇博客只写了十二个字:「表达需要理由,表达就是理由。」
因为对於可能性的重视,所以他说极权体制下不可能有公民──因为「每个人的可能性都被剥除了」。而他的工作就是不断在这个体制下去把边界推的更远,去探索新的可能性。例如在「老妈蹄花」中,他们是要去证明在这黑暗卡夫卡式的官僚迷宫中,是否存在任何法治的可能性。
5.个人与国家
艾未未说他和父亲艾青的差异是:「他的父亲是一个自始至终爱著他的国家和人民的人。而我是一个关心个人的权益和个人生存可能的人。」
对个人的关注几乎是艾未未所有作品的前提;他对公民的定义是:「公民是一个社会中的个体不断以个体身分质疑权力的人,如果一个人没有质疑过权力,他根本不是一个公民,因为他没有行使个体的权力。」
所以艾未未批评张艺谋的奥运开幕式是法西斯主义美学;所以他对杨佳这个孤僻少年近乎偏执地关注,因为杨佳的故事说明了一切这个疯狂体制下个人的悲剧;所以他对川震死难学生进行公民调查,以为每一个逝去的年轻生命重建尊严(他在慕尼黑美术馆外用数千个书包组合起大字:「她在这个世界上开心地生活过7年」,是我见过最动人的艺术作品);他在川震週年时,號召推友每人念一个死难学生的名字,集合起一个作品叫做「念」。这都是要证明个人存在的价值。
6.公眾参与
艺术家需要的是想像力,社会运动者需要的是动员群眾,而艾未未以独特的方式结合了两者:他屡屡激发人们的想像力,召唤公眾参与他的政治/艺术方案。
如纪念川震死难儿童的「念」;或者2009年十月一號前几个月,他发起眾人「十月一號齐齐举中指」的行动,大家把照片寄给他;或者2010年十月,当他的上海工作室要被拆除时,他在twitter上徵集工作室拆除方案,最佳方案可获一万元奖励;当次月真要被拆除时,他计画在工作室举办一场拆除河蟹宴,邀请大家来吃秋天的河蟹──最后来了將近一千人,但他自己却不能去。
最惊人的一场公眾参与的政治/艺术行动是,因为北京市地税局要发课公司补缴1522万人民幣税款与罚金,有三万人借钱给他,成为他的债主。这三万人的借钱意味著对一个「国家的敌人」的支持,因而是一场盛大的公民行动。同时,各种借钱的方式(纸钞被摺成飞机丟进他家、匯款单的不同留言)又成为一场充满创意的艺术行动。
当然,这两者的结合之所以可能就在於艾未未对网路可能性的尝试:「网路使个人真正获得了解放,从旧的体系、传统的信息控制中解放出来。信息的自由获取和自由表达是今天的特徵,有了互联网,人作为个人存在才真正开始了」。
在我们所处的当代世界上,恐怕没有多少人像艾未未一样如此巧妙地结合艺术、影像、科技和政治反抗,尤其是身处在一个当前世上最巨大的威权体制之中。我们有幸共同目睹了──並或多少少参与了──这场创造歷史的艺术/政治行动计画,看著他/他们作为一个草泥马或者公民,用网路开拓沟通的可能性,用纪录片去探求被掩埋的真相,在那片腐臭的废墟上重建个人的尊严与权利,並且,始终「不合作」。
1.不合作
2000年艾未未在上海和他人策划了一个展览名为「不合作方式」,这可以说为此前的艾未未,以及后来的艾未未下了最佳註脚。
他说,「我觉得任何类型的不合作,本身已经是一种身份的確立和態度的明確,因为至少知道你拒绝与什么合作,这已经定义了你的生存价值的標准,这个是很清晰的,是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它不仅是一个艺术的命题,也是一个哲学和伦理的命题。」
2.艺术与政治
你很难去界定艾未未到底是把艺术政治化,或者把政治艺术化?前者指的是,他的「作品」(不论装置、纪录片、摄影)中的政治性,后者指的是他的反抗行动,包括他这几年在大量运以网路作为沟通工具,彷彿一个庞大的艺术计画。
在08年之前,他至多是一个异议的前卫艺术家。但2008年彻底改变了艾未未:奥运、杨佳、川震。他开始写下对社会现实更尖锐的批评,开始用影像介入,开始更积极地用网路与世界沟通。 (虽然更准確的说,是2007 年他在开始「童话」这个作品时,认识到网路交流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自此他的艺术与政治已经无法分割。
3.公民与草泥马
你也很难定义艾未未到底是一个古典的启蒙主义者还是一个后现代的顽童。在他许许多多的文章与访谈中,他用最古典的语言去谈自由、平等、正义;他的每一部纪录片都是某个意义上的「公民调查」──要去寻找真相,追求政治责任;但他又常常使用各种谐擬、嘲讽的创意策略来挑衅並让人们发噱。
前者是现代国家下的公民话语,后者是极权体制下草泥马的反抗姿態;两者都是质疑国家权力,但是公民身分意味著一套完整的公民权利,而在中国这当然不存在。所以艾未未说今天他们的公民身分是一个尚在证明的过程中,他们现在只是公民的前身:草泥马。
因此,准確的说法是:「艾未未们」是正在爭取成为公民的草泥马。
4. 表达与可能性
艾未未曾提到艺术对他的意义有两块,一个是表达,一个是可能性。的確,因为对表达与沟通的关注,表达自由成为他的核心价值,且他不断寻找各种表达的媒介,例如纪录片,例如网路。他的第一篇博客只写了十二个字:「表达需要理由,表达就是理由。」
因为对於可能性的重视,所以他说极权体制下不可能有公民──因为「每个人的可能性都被剥除了」。而他的工作就是不断在这个体制下去把边界推的更远,去探索新的可能性。例如在「老妈蹄花」中,他们是要去证明在这黑暗卡夫卡式的官僚迷宫中,是否存在任何法治的可能性。
5.个人与国家
艾未未说他和父亲艾青的差异是:「他的父亲是一个自始至终爱著他的国家和人民的人。而我是一个关心个人的权益和个人生存可能的人。」
对个人的关注几乎是艾未未所有作品的前提;他对公民的定义是:「公民是一个社会中的个体不断以个体身分质疑权力的人,如果一个人没有质疑过权力,他根本不是一个公民,因为他没有行使个体的权力。」
所以艾未未批评张艺谋的奥运开幕式是法西斯主义美学;所以他对杨佳这个孤僻少年近乎偏执地关注,因为杨佳的故事说明了一切这个疯狂体制下个人的悲剧;所以他对川震死难学生进行公民调查,以为每一个逝去的年轻生命重建尊严(他在慕尼黑美术馆外用数千个书包组合起大字:「她在这个世界上开心地生活过7年」,是我见过最动人的艺术作品);他在川震週年时,號召推友每人念一个死难学生的名字,集合起一个作品叫做「念」。这都是要证明个人存在的价值。
6.公眾参与
艺术家需要的是想像力,社会运动者需要的是动员群眾,而艾未未以独特的方式结合了两者:他屡屡激发人们的想像力,召唤公眾参与他的政治/艺术方案。
如纪念川震死难儿童的「念」;或者2009年十月一號前几个月,他发起眾人「十月一號齐齐举中指」的行动,大家把照片寄给他;或者2010年十月,当他的上海工作室要被拆除时,他在twitter上徵集工作室拆除方案,最佳方案可获一万元奖励;当次月真要被拆除时,他计画在工作室举办一场拆除河蟹宴,邀请大家来吃秋天的河蟹──最后来了將近一千人,但他自己却不能去。
最惊人的一场公眾参与的政治/艺术行动是,因为北京市地税局要发课公司补缴1522万人民幣税款与罚金,有三万人借钱给他,成为他的债主。这三万人的借钱意味著对一个「国家的敌人」的支持,因而是一场盛大的公民行动。同时,各种借钱的方式(纸钞被摺成飞机丟进他家、匯款单的不同留言)又成为一场充满创意的艺术行动。
当然,这两者的结合之所以可能就在於艾未未对网路可能性的尝试:「网路使个人真正获得了解放,从旧的体系、传统的信息控制中解放出来。信息的自由获取和自由表达是今天的特徵,有了互联网,人作为个人存在才真正开始了」。
在我们所处的当代世界上,恐怕没有多少人像艾未未一样如此巧妙地结合艺术、影像、科技和政治反抗,尤其是身处在一个当前世上最巨大的威权体制之中。我们有幸共同目睹了──並或多少少参与了──这场创造歷史的艺术/政治行动计画,看著他/他们作为一个草泥马或者公民,用网路开拓沟通的可能性,用纪录片去探求被掩埋的真相,在那片腐臭的废墟上重建个人的尊严与权利,並且,始终「不合作」。